【行業動态】――國(guó)務院辦公廳印發《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(2021-2035年)》

作者: 時(shí)間:2020-11-06

 國(guó)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《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(2021-2035年)》(以(yǐ)下簡稱《規劃》)。


  《規劃》指出(chū),要(yào / yāo)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引,堅持新發展理念,以(yǐ)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爲(wéi / wèi)主線,堅持電動化、網聯化、智能化發展方向,以(yǐ)融合創新爲(wéi / wèi)重點,突破關鍵核心技術,優化産業發展環境,推動我國(guó)新能源汽車産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,加快建設汽車強國(guó)。

  《規劃》提出(chū),到(dào)2025年,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.0千瓦時(shí)/百公裏,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(dào)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(de)20%左右,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(hé / huò)特定場景商業化應用。到(dào)2035年,純電動汽車成爲(wéi / wèi)新銷售車輛的(de)主流,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,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商業化應用,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規模化應用,有效促進節能減排水平和(hé / huò)社會運行效率的(de)提升。

  《規劃》部署了(le/liǎo)5項戰略任務:一(yī / yì /yí)是(shì)提高技術創新能力。堅持整車和(hé / huò)零部件并重,強化整車集成技術創新,提升動力電池、新一(yī / yì /yí)代車用電機等關鍵零部件的(de)産業基礎能力,推動電動化與網聯化、智能化技術互融協同發展。二是(shì)構建新型産業生态。以(yǐ)生态主導型企業爲(wéi / wèi)龍頭,加快車用操作系統開發應用,建設動力電池高效循環利用體系,強化質量安全保障,推動形成互融共生、分工合作、利益共享的(de)新型産業生态。三是(shì)推動産業融合發展。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全面深度融合,促進能源消費結構優化、交通體系和(hé / huò)城市智能化水平提升,構建産業協同發展新格局。四是(shì)完善基礎設施體系。加快推動充換電、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,提升互聯互通水平,鼓勵商業模式創新,營造良好使用環境。五是(shì)深化開放合作。踐行開放融通、互利共赢的(de)合作觀,深化研發設計、貿易投資、技術标準等領域的(de)交流合作,積極參與國(guó)際競争,不(bù)斷提高國(guó)際競争能力。

  《規劃》要(yào / yāo)求,要(yào / yāo)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,促進優勝劣汰,支持優勢企業兼并重組、做大(dà)做強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高産業集中度。落實新能源汽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,優化分類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務等措施,對作爲(wéi / wèi)公共設施的(de)充電樁建設給予财政支持,給予新能源汽車停車、充電等優惠政策。2021年起,國(guó)家生态文明試驗區、大(dà)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(de)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、出(chū)租、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(bù)低于(yú)80%。

  《規劃》強調,要(yào / yāo)充分發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方協調機制作用,強化部門協同和(hé / huò)上(shàng)下聯動,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(hé / huò)部門任務分工,抓緊抓實抓細規劃落實工作。


 

國(guó)務院辦公廳關于(yú)印發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(2021—2035年)的(de)通知


國(guó)辦發〔2020〕39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(rén)民政府,國(guó)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
  《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(2021—2035年)》已經國(guó)務院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
國(guó)務院辦公廳
2020年10月20日

(此件公開發布)


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(2021—2035年)

 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(shì)我國(guó)從汽車大(dà)國(guó)邁向汽車強國(guó)的(de)必由之(zhī)路,是(shì)應對氣候變化、推動綠色發展的(de)戰略舉措。2012年國(guó)務院發布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(2012—2020年)》以(yǐ)來(lái),我國(guó)堅持純電驅動戰略取向,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取得了(le/liǎo)巨大(dà)成就(jiù),成爲(wéi / wèi)世界汽車産業發展轉型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力量之(zhī)一(yī / yì /yí)。與此同時(shí),我國(guó)新能源汽車發展也(yě)面臨核心技術創新能力不(bù)強、質量保障體系有待完善、基礎設施建設仍顯滞後、産業生态尚不(bù)健全、市場競争日益加劇等問題。爲(wéi / wèi)推動新能源汽車産業高質量發展,加快建設汽車強國(guó),制定本規劃。

第一(yī / yì /yí)章 發展趨勢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新能源汽車爲(wéi / wèi)世界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

  當前,全球新一(yī / yì /yí)輪科技革命和(hé / huò)産業變革蓬勃發展,汽車與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等領域有關技術加速融合,電動化、網聯化、智能化成爲(wéi / wèi)汽車産業的(de)發展潮流和(hé / huò)趨勢。新能源汽車融彙新能源、新材料和(hé / huò)互聯網、大(dà)數據、人(rén)工智能等多種變革性技術,推動汽車從單純交通工具向移動智能終端、儲能單元和(hé / huò)數字空間轉變,帶動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改造升級,促進能源消費結構優化、交通體系和(hé / huò)城市運行智能化水平提升,對建設清潔美麗世界、構建人(rén)類命運共同體具有重要(yào / yāo)意義。近年來(lái),世界主要(yào / yāo)汽車大(dà)國(guó)紛紛加強戰略謀劃、強化政策支持,跨國(guó)汽車企業加大(dà)研發投入、完善産業布局,新能源汽車已成爲(wéi / wèi)全球汽車産業轉型發展的(de)主要(yào / yāo)方向和(hé / huò)促進世界經濟持續增長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引擎。

  第二節 我國(guó)新能源汽車進入加速發展新階段

  汽車産品形态、交通出(chū)行模式、能源消費結構和(hé / huò)社會運行方式正在(zài)發生深刻變革,爲(wéi / wèi)新能源汽車産業提供了(le/liǎo)前所未有的(de)發展機遇。經過多年持續努力,我國(guó)新能源汽車産業技術水平顯著提升、産業體系日趨完善、企業競争力大(dà)幅增強,2015年以(yǐ)來(lái)産銷量、保有量連續五年居世界首位,産業進入疊加交彙、融合發展新階段。必須搶抓戰略機遇,鞏固良好勢頭,充分發揮基礎設施、信息通信等領域優勢,不(bù)斷提升産業核心競争力,推動新能源汽車産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。

  第三節 融合開放成爲(wéi / wèi)新能源汽車發展的(de)新特征

  随着汽車動力來(lái)源、生産運行方式、消費使用模式全面變革,新能源汽車産業生态正由零部件、整車研發生産及營銷服務企業之(zhī)間的(de)“鏈式關系”,逐步演變成汽車、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等多領域多主體參與的(de)“網狀生态”。相互賦能、協同發展成爲(wéi / wèi)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壯大(dà)的(de)内在(zài)需求,跨行業、跨領域融合創新和(hé / huò)更加開放包容的(de)國(guó)際合作成爲(wéi / wèi)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(de)時(shí)代特征,極大(dà)地(dì / de)增強了(le/liǎo)産業發展動力,激發了(le/liǎo)市場活力,推動形成互融共生、合作共赢的(de)産業發展新格局。

第二章 總體部署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總體思路

  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引,堅持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的(de)發展理念,以(yǐ)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爲(wéi / wèi)主線,堅持電動化、網聯化、智能化發展方向,深入實施發展新能源汽車國(guó)家戰略,以(yǐ)融合創新爲(wéi / wèi)重點,突破關鍵核心技術,提升産業基礎能力,構建新型産業生态,完善基礎設施體系,優化産業發展環境,推動我國(guó)新能源汽車産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,加快建設汽車強國(guó)。

  第二節 基本原則

  市場主導。充分發揮市場在(zài)資源配置中的(de)決定性作用,強化企業在(zài)技術路線選擇、生産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(de)主體地(dì / de)位;更好發揮政府在(zài)戰略規劃引導、标準法規制定、質量安全監管、市場秩序維護、綠色消費引導等方面作用,爲(wéi / wèi)産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。
 
  創新驅動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建立以(yǐ)企業爲(wéi / wèi)主體、市場爲(wéi / wèi)導向、産學研用協同的(de)技術創新體系,完善激勵和(hé / huò)保護創新的(de)制度環境,鼓勵多種技術路線并行發展,支持各類主體合力攻克關鍵核心技術、加大(dà)商業模式創新力度,形成新型産業創新生态。

  協調推進。完善橫向協同、縱向貫通的(de)協調推進機制,促進新能源汽車與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深度融合,統籌推進技術研發、标準制定、推廣應用和(hé / huò)基礎設施建設,把超大(dà)規模市場優勢轉化爲(wéi / wèi)産業優勢。

  開放發展。踐行開放融通、互利共赢的(de)合作觀,擴大(dà)高水平對外開放,以(yǐ)開放促改革、促發展、促創新;堅持“引進來(lái)”與“走出(chū)去”相結合,加強國(guó)際合作,積極參與國(guó)際競争,培育新能源汽車産業新優勢,深度融入全球産業鏈和(hé / huò)價值鏈體系。

  第三節 發展願景

  到(dào)2025年,我國(guó)新能源汽車市場競争力明顯增強,動力電池、驅動電機、車用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取得重大(dà)突破,安全水平全面提升。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.0千瓦時(shí)/百公裏,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(dào)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(de)20%左右,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(hé / huò)特定場景商業化應用,充換電服務便利性顯著提高。

  力争經過15年的(de)持續努力,我國(guó)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達到(dào)國(guó)際先進水平,質量品牌具備較強國(guó)際競争力。純電動汽車成爲(wéi / wèi)新銷售車輛的(de)主流,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,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商業化應用,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實現規模化應用,充換電服務網絡便捷高效,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穩步推進,有效促進節能減排水平和(hé / huò)社會運行效率的(de)提升。

第三章 提高技術創新能力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深化“三縱三橫”研發布局

  強化整車集成技術創新。以(yǐ)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汽車、燃料電池汽車爲(wéi / wèi)“三縱”,布局整車技術創新鏈。研發新一(yī / yì /yí)代模塊化高性能整車平台,攻關純電動汽車底盤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設計、多能源動力系統集成技術,突破整車智能能量管理控制、輕量化、低摩阻等共性節能技術,提升電池管理、充電連接、結構設計等安全技術水平,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綜合性能。

  提升産業基礎能力。以(yǐ)動力電池與管理系統、驅動電機與電力電子(zǐ)、網聯化與智能化技術爲(wéi / wèi)“三橫”,構建關鍵零部件技術供給體系。開展先進模塊化動力電池與燃料電池系統技術攻關,探索新一(yī / yì /yí)代車用電機驅動系統解決方案,加強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及系統開發,突破計算和(hé / huò)控制基礎平台技術、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支撐技術等瓶頸,提升基礎關鍵技術、先進基礎工藝、基礎核心零部件、關鍵基礎材料等研發能力。

專欄1 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攻關工程
實施電池技術突破行動。開展正負極材料、電解液、隔膜、膜電極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究,加強高強度、輕量化、高安全、低成本、長壽命的(de)動力電池和(hé / huò)燃料電池系統短闆技術攻關,加快固态動力電池技術研發及産業化。

實施智能網聯技術創新工程。以(yǐ)新能源汽車爲(wéi / wèi)智能網聯技術率先應用的(de)載體,支持企業跨界協同,研發複雜環境融合感知、智能網聯決策與控制、信息物理系統架構設計等關鍵技術,突破車載智能計算平台、高精度地(dì / de)圖與定位、車輛與車外其他(tā)設備間的(de)無線通信(V2X)、線控執行系統等核心技術和(hé / huò)産品。

實施新能源汽車基礎技術提升工程。突破車規級芯片、車用操作系統、新型電子(zǐ)電氣架構、高效高密度驅動電機系統等關鍵技術和(hé / huò)産品,攻克氫能儲運、加氫站、車載儲氫等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支撐技術。支持基礎元器件、關鍵生産裝備、高端試驗儀器、開發工具、高性能自動檢測設備等基礎共性技術研發創新,攻關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海量異構數據組織分析、可重構柔性制造系統集成控制等關鍵技術,開展高性能鋁鎂合金、纖維增強複合材料、低成本稀土永磁材料等關鍵材料産業化應用。


  第二節 加快建設共性技術創新平台

  建立健全龍頭企業、國(guó)家重點實驗室、國(guó)家制造業創新中心聯合研發攻關機制,聚焦核心工藝、專用材料、關鍵零部件、制造裝備等短闆弱項,從不(bù)同技術路徑積極探索,提高關鍵共性技術供給能力。引導汽車、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等跨領域合作,建立面向未來(lái)出(chū)行的(de)新能源汽車與智慧能源、智能交通融合創新平台,聯合攻關基礎交叉關鍵技術,提升新能源汽車及關聯産業融合創新能力。

  第三節 提升行業公共服務能力

  依托行業協會、創新中心等機構統籌推進各類創新服務平台共建共享,提高技術轉移、信息服務、人(rén)才培訓、項目融資、國(guó)際交流等公共服務支撐能力。應用虛拟現實、大(dà)數據、人(rén)工智能等技術,建立汽車電動化、網聯化、智能化虛拟仿真和(hé / huò)測試驗證平台,提升整車、關鍵零部件的(de)計量測試、性能評價與檢測認證能力。

第四章 構建新型産業生态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支持生态主導型企業發展

  鼓勵新能源汽車、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等領域企業跨界協同,圍繞多元化生産與多樣化應用需求,通過開放合作和(hé / huò)利益共享,打造涵蓋解決方案、研發生産、使用保障、運營服務等産業鏈關鍵環節的(de)生态主導型企業。在(zài)産業基礎好、創新要(yào / yāo)素集聚的(de)地(dì / de)區,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,培育若幹上(shàng)下遊協同創新、大(dà)中小企業融通發展、具有國(guó)際影響力和(hé / huò)競争力的(de)新能源汽車産業集群,提升産業鏈現代化水平。

  第二節 促進關鍵系統創新應用

  加快車用操作系統開發應用。以(yǐ)整車企業需求爲(wéi / wèi)牽引,發揮龍頭企業、國(guó)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作用,堅持軟硬協同攻關,集中開發車用操作系統。圍繞車用操作系統,構建整車、關鍵零部件、基礎數據與軟件等領域市場主體深度合作的(de)開發與應用生态。通過産品快速叠代,擴大(dà)用戶規模,加快車用操作系統産業化應用。

專欄2 車用操作系統生态建設行動
适應新能源汽車智能化應用需求,鼓勵整車及零部件、互聯網、電子(zǐ)信息、通信等領域企業組成聯盟,以(yǐ)車用操作系統開發與應用爲(wéi / wèi)核心,通過叠代升級,提升操作系統與應用程序的(de)安全性、可靠性、便利性,擴大(dà)應用規模,形成開放共享、協同演進的(de)良好生态。


  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。鼓勵企業提高锂、鎳、钴、鉑等關鍵資源保障能力。建立健全動力電池模塊化标準體系,加快突破關鍵制造裝備,提高工藝水平和(hé / huò)生産效率。完善動力電池回收、梯級利用和(hé / huò)再資源化的(de)循環利用體系,鼓勵共建共用回收渠道(dào)。建立健全動力電池運輸倉儲、維修保養、安全檢驗、退役退出(chū)、回收利用等環節管理制度,加強全生命周期監管。
  
專欄3 建設動力電池高效循環利用體系
立足新能源汽車可持續發展,落實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,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平台建設,實現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。支持動力電池梯次産品在(zài)儲能、備能、充換電等領域創新應用,加強餘能檢測、殘值評估、重組利用、安全管理等技術研發。優化再生利用産業布局,推動報廢動力電池有價元素高效提取,促進産業資源化、高值化、綠色化發展。


  第三節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

  推進智能化技術在(zài)新能源汽車研發設計、生産制造、倉儲物流、經營管理、售後服務等關鍵環節的(de)深度應用。加快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仿真、管理、控制等核心工業軟件開發和(hé / huò)集成,開展智能工廠、數字化車間應用示範。加快産品全生命周期協同管理系統推廣應用,支持設計、制造、服務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示範平台建設,提升新能源汽車全産業鏈智能化水平。

  第四節 強化質量安全保障

  推進質量品牌建設。開展新能源汽車産品質量提升行動,引導企業加強設計、制造、測試驗證等全過程可靠性技術開發應用,充分利用互聯網、大(dà)數據、區塊鏈等先進技術,健全産品全生命周期質量控制和(hé / huò)追溯機制。引導企業強化品牌發展戰略,以(yǐ)提升質量和(hé / huò)服務水平爲(wéi / wèi)重點加強品牌建設。

  健全安全保障體系。落實企業負責、政府監管、行業自律、社會監督相結合的(de)安全生産機制。強化企業對産品安全的(de)主體責任,落實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,加強對整車及動力電池、電控等關鍵系統的(de)質量安全管理、安全狀态監測和(hé / huò)維修保養檢測。健全新能源汽車整車、零部件以(yǐ)及維修保養檢測、充換電等安全标準和(hé / huò)法規制度,加強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和(hé / huò)新能源汽車安全召回管理。鼓勵行業組織加強技術交流,梳理總結經驗,指導企業不(bù)斷提升安全水平。

第五章 推動産業融合發展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融合發展

  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(V2G)能量互動。加強高循環壽命動力電池技術攻關,推動小功率直流化技術應用。鼓勵地(dì / de)方開展V2G示範應用,統籌新能源汽車充放電、電力調度需求,綜合運用峰谷電價、新能源汽車充電優惠等政策,實現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能量高效互動,降低新能源汽車用電成本,提高電網調峰調頻、安全應急等響應能力。

  促進新能源汽車與可再生能源高效協同。推動新能源汽車與氣象、可再生能源電力預測預報系統信息共享與融合,統籌新能源汽車能源利用與風力發電、光伏發電協同調度,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。鼓勵“光儲充放”(分布式光伏發電—儲能系統—充放電)多功能綜合一(yī / yì /yí)體站建設。支持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區開展燃料電池汽車商業化示範運行。

  第二節 推動新能源汽車與交通融合發展

  發展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智慧出(chū)行服務。加快建設涵蓋前端信息采集、邊緣分布式計算、雲端協同控制的(de)新型智能交通管控系統。加快新能源汽車在(zài)分時(shí)租賃、城市公交、出(chū)租汽車、場地(dì / de)用車等領域的(de)應用,優化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。引導汽車生産企業和(hé / huò)出(chū)行服務企業共建“一(yī / yì /yí)站式”服務平台,推進自動代客泊車技術發展及應用。

  構建智能綠色物流運輸體系。推動新能源汽車在(zài)城市配送、港口作業等領域應用,爲(wéi / wèi)新能源貨車通行提供便利。發展“互聯網+”高效物流,創新智慧物流營運模式,推廣網絡貨運、挂車共享等新模式應用,打造安全高效的(de)物流運輸服務新業态。

  第三節 推動新能源汽車與信息通信融合發展

  推進以(yǐ)數據爲(wéi / wèi)紐帶的(de)“人(rén)—車—路—雲”高效協同。基于(yú)汽車感知、交通管控、城市管理等信息,構建“人(rén)—車—路—雲”多層數據融合與計算處理平台,開展特定場景、區域及道(dào)路的(de)示範應用,促進新能源汽車與信息通信融合應用服務創新。

  打造網絡安全保障體系。健全新能源汽車網絡安全管理制度,構建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汽車身份認證和(hé / huò)安全信任體系,推動密碼技術深入應用,加強車載信息系統、服務平台及關鍵電子(zǐ)零部件安全檢測,強化新能源汽車數據分級分類和(hé / huò)合規應用管理,完善風險評估、預警監測、應急響應機制,保障“車端—傳輸管網—雲端”各環節信息安全。

  第四節 加強标準對接與數據共享

  建立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的(de)綜合标準體系,明确車用操作系統、車用基礎地(dì / de)圖、車樁信息共享、雲控基礎平台等技術接口标準。建立跨行業、跨領域的(de)綜合大(dà)數據平台,促進各類數據共建共享與互聯互通。

專欄4 智慧城市新能源汽車應用示範行動
開展智能有序充電、新能源汽車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、城市基礎設施與城際智能交通、異構多模式通信網絡融合等綜合示範,支持以(yǐ)智能網聯汽車爲(wéi / wèi)載體的(de)城市無人(rén)駕駛物流配送、市政環衛、快速公交系統(BRT)、自動代客泊車和(hé / huò)特定場景示範應用。


第六章 完善基礎設施體系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大(dà)力推動充換電網絡建設

  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。科學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,加強與城鄉建設規劃、電網規劃及物業管理、城市停車等的(de)統籌協調。依托“互聯網+”智慧能源,提升智能化水平,積極推廣智能有序慢充爲(wéi / wèi)主、應急快充爲(wéi / wèi)輔的(de)居民區充電服務模式,加快形成适度超前、快充爲(wéi / wèi)主、慢充爲(wéi / wèi)輔的(de)高速公路和(hé / huò)城鄉公共充電網絡,鼓勵開展換電模式應用,加強智能有序充電、大(dà)功率充電、無線充電等新型充電技術研發,提高充電便利性和(hé / huò)産品可靠性。

  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水平。引導企業聯合建立充電設施運營服務平台,實現互聯互通、信息共享與統一(yī / yì /yí)結算。加強充電設備與配電系統安全監測預警等技術研發,規範無線充電設施電磁頻譜使用,提高充電設施安全性、一(yī / yì /yí)緻性、可靠性,提升服務保障水平。

  鼓勵商業模式創新。結合老舊小區改造、城市更新等工作,引導多方聯合開展充電設施建設運營,支持居民區多車一(yī / yì /yí)樁、臨近車位共享等合作模式發展。鼓勵充電場站與商業地(dì / de)産相結合,建設停車充電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服務設施,提升公共場所充電服務能力,拓展增值服務。完善充電設施保險制度,降低企業運營和(hé / huò)用戶使用風險。

  第二節 協調推動智能路網設施建設

  推進新一(yī / yì /yí)代無線通信網絡建設,加快基于(yú)蜂窩通信技術的(de)車輛與車外其他(tā)設備間的(de)無線通信(C—V2X)标準制定和(hé / huò)技術升級。推進交通标志标識等道(dào)路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升級,加強交通信号燈、交通标志标線、通信設施、智能路側設備、車載終端之(zhī)間的(de)智能互聯,推進城市道(dào)路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改造相關标準制定和(hé / huò)管理平台建設。加快差分基站建設,推動北鬥等衛星導航系統在(zài)高精度定位領域應用。

  第三節 有序推進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

  提高氫燃料制儲運經濟性。因地(dì / de)制宜開展工業副産氫及可再生能源制氫技術應用,加快推進先進适用儲氫材料産業化。開展高壓氣态、深冷氣态、低溫液态及固态等多種形式儲運技術示範應用,探索建設氫燃料運輸管道(dào),逐步降低氫燃料儲運成本。健全氫燃料制儲運、加注等标準體系。加強氫燃料安全研究,強化全鏈條安全監管。

  推進加氫基礎設施建設。建立完善加氫基礎設施的(de)管理規範。引導企業根據氫燃料供給、消費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氫基礎設施,提升安全運行水平。支持利用現有場地(dì / de)和(hé / huò)設施,開展油、氣、氫、電綜合供給服務。

專欄5 建設智能基礎設施服務平台
統籌充換電技術和(hé / huò)接口、加氫技術和(hé / huò)接口、車用儲氫裝置、車用通信協議、智能化道(dào)路建設、數據傳輸與結算等标準的(de)制修訂,構建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标準體系。引導企業建設智能基礎設施、高精度動态地(dì / de)圖、雲控基礎數據等服務平台,開展充換電、加氫、智能交通等綜合服務試點示範,實現基礎設施的(de)互聯互通和(hé / huò)智能管理。


第七章 深化開放合作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擴大(dà)開放和(hé / huò)交流合作

  加強與國(guó)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,全面實行準入前國(guó)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,對新能源市場主體一(yī / yì /yí)視同仁,建設市場化、法治化、國(guó)際化營商環境。發揮多雙邊合作機制、高層對話機制作用,支持國(guó)内外企業、科研院所、行業機構開展研發設計、貿易投資、基礎設施、技術标準、人(rén)才培訓等領域的(de)交流合作。積極參與國(guó)際規則和(hé / huò)标準制定,促進形成開放、透明、包容的(de)新能源汽車國(guó)際化市場環境,打造國(guó)際合作新平台,增添共同發展新動力。

  第二節 加快融入全球價值鏈

  引導企業制定國(guó)際化發展戰略,不(bù)斷提高國(guó)際競争能力,加大(dà)國(guó)際市場開拓力度,推動産業合作由生産制造環節向技術研發、市場營銷等全鏈條延伸。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内外資金,建立國(guó)際化消費信貸體系。支持企業建立國(guó)際營銷服務網絡,在(zài)重點市場共建海外倉儲和(hé / huò)售後服務中心等服務平台。健全法律咨詢、檢測認證、人(rén)才培訓等服務保障體系,引導企業規範海外經營行爲(wéi / wèi),提升合規管理水平。

第八章 保障措施


  第一(yī / yì /yí)節 深化行業管理改革

  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放寬市場準入,實施包容審慎監管,促進新業态、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。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,有效承接财政補貼政策,研究建立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,夯實地(dì / de)方主體責任,遏制盲目上(shàng)馬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項目等亂象。推動完善道(dào)路機動車輛生産管理相關法規,建立健全僵屍企業退出(chū)機制,加強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監督檢查,促進優勝劣汰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,支持優勢企業兼并重組、做大(dà)做強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高産業集中度。

  第二節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

  落實新能源汽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,優化分類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務等措施。推動充換電、加氫等基礎設施科學布局、加快建設,對作爲(wéi / wèi)公共設施的(de)充電樁建設給予财政支持。破除地(dì / de)方保護,建立統一(yī / yì /yí)開放公平市場體系。鼓勵地(dì / de)方政府加大(dà)對公共服務、共享出(chū)行等領域車輛運營的(de)支持力度,給予新能源汽車停車、充電等優惠政策。2021年起,國(guó)家生态文明試驗區、大(dà)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(de)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、出(chū)租、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(bù)低于(yú)80%。制定将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(guó)有企業考核體系的(de)具體辦法。加快完善适應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道(dào)路交通、事故責任、數據使用等政策法規。加快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法。

  第三節 加強人(rén)才隊伍建設

  加快建立适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需要(yào / yāo)的(de)人(rén)才培養機制,編制行業緊缺人(rén)才目錄,優化汽車電動化、網聯化、智能化領域學科布局,引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業加大(dà)國(guó)際化人(rén)才引進和(hé / huò)培養力度。弘揚企業家精神與工匠精神,樹立正向激勵導向,實行股權、期權等多元化激勵措施。

  第四節 強化知識産權保護

  深入實施國(guó)家知識産權戰略,鼓勵科研人(rén)員開發新能源汽車領域高價值核心知識産權成果。嚴格執行知識産權保護制度,加大(dà)對侵權行爲(wéi / wèi)的(de)執法力度。構建新能源汽車知識産權運營服務體系,加強專利運用轉化平台建設,建立互利共享、合作共赢的(de)專利運營模式。

  第五節 加強組織協同

  充分發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方協調機制作用,強化部門協同和(hé / huò)上(shàng)下聯動,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(hé / huò)部門任務分工,加強新能源汽車與能源、交通、信息通信等行業在(zài)政策規劃、标準法規等方面的(de)統籌,抓緊抓實抓細規劃确定的(de)重大(dà)任務和(hé / huò)重點工作。各有關部門要(yào / yāo)圍繞規劃目标任務,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(hé / huò)配套政策措施。各地(dì / de)區要(yào / yāo)結合本地(dì / de)實際切實抓好落實,優化産業布局,避免重複建設。行業組織要(yào / yāo)充分發揮連接企業與政府的(de)橋梁作用,協調組建行業跨界交流協作平台。工業和(hé / huò)信息化部要(yào / yāo)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,加強跟蹤指導,推動規劃順利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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